全体党员、科级以上干部:
为更好地规范全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及时学习,并填写《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六不准”行为自查表》,于1月16日前交给李鹏老师。
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