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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9日
下午,学院在南山12楼402办公室成功举办了2017年第一期博士论坛。本次论坛由法学学科新引进的王廷婷博士主讲,主讲的题目是《社会治理与刑事司法的合作模式》。论坛由学院博士联谊会秘书长赵华兴博士主持,全体博士、法学和公管全体教师参加。
王廷婷
博士从刑事司法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出发,阐述了不同的社会治理体制下,刑事司法体现出不同的运行特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理念,为我们解决当前刑事司法当中存在的效率和效用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借鉴社会治理多元参与、协商合作的理念,构建刑事司法的合作模式,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有益尝试。
邹睿
博士从刑事司法改革中合作参与与效率冲突的角度,提出了反思。如果扩大刑事司法中的公民参与,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的力度,从而促进司法公正。但是公民参与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延长诉讼过程,减慢诉讼效率。以当事人和解的刑事案件程序来说,如果当事人长时间内无法达成和解,则会使诉讼程序无法快速推进。因此在鼓励合作参与的同时,应当思考如何平衡参与与效率、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陈颢
博士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提出刑事司法在改革的过程中,应当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也即是中国的特殊国情。有些司法裁判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民众却无法接受,无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这其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也是将来改革应当着力解决的问题。
之后,各位参会教师纷纷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出发,提出了卓有见地的点评,本次活动是跨学科之间的交流的有益尝试,对同一个问题,学科间的交流往往能超越传统的思维模式,碰撞出思维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