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9200902
英文名称:Cultivation of Morals and Basic Law
学 分:3
学 时:48
课程类别:公共平台课程
授课对象:全校各专业本科学生
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修读学期:第1-2学期
一、教学任务
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本课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对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强化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教学目标
1.专业知识方面
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领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用深刻的哲理和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观、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引导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学生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维护法律权威,促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专业能力方面
帮助大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能力,提高自我道德修养意识和能力,坚定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能分析和解决职业生活、家庭生活等领域的现实法律问题,在课程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和实践创新能力。
3.综合能力方面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和大学生个体成长成才的需要,增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促使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法律素养,升华思想境界,培育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科学发展的奋力推动者、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者、文化传承创新的自觉践行者,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教学内容
(一)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3学时)
1.教学内容: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培养优良学风;确立成才目标;塑造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教学要求:了解大学学习生活的新特点,积极适应大学生活,明确成长目标;熟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律的作用;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掌握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三个倡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3.教学重点:适应大学生活,认识大学生生活的特点,适应大学生活;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4.教学难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意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课堂交流、课外调查。
6.自主学习内容: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二)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3学时)
1.教学内容:理想信念的含义与特征;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认识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2.教学要求:了解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和对于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意义,熟悉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掌握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坚持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的统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3.教学重点: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的统一,个人梦和中国梦的统一;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信念。
4.教学难点: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如何坚持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的统一。
5. 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课堂讨论、课外阅读。
6.自主学习内容:立志高远始于足下,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三)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 (4学时)
1.教学内容: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2.教学要求:了解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和优良传统;熟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熟悉新时期如何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掌握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内涵,掌握在经济全球化下,应该如何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
3.教学重点:正确理解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4.教学难点: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课堂讨论、观看视频、课外参观、课外阅读。
6. 自主学习内容:增强国防观念。
(四)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5学时 )
1.教学内容:人生观的科学内涵,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正确认识人生价值。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2.教学要求:了解人生观的科学内涵,熟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熟悉如何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科学对待人生环境,自觉促进自我身心、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掌握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条件,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3.教学重点:人的本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4.教学难点:人的本质;人生价值的标准及评价。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观看视频、课外调查、课堂讨论。
6.自主学习内容: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五)学习道德理论 注重道德实践(4学时 )
1.教学内容:道德的起源与本质;道德的功能与作用;道德的历史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正确对待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教学要求:了解道德的起源和含义,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大意义;熟悉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与诚信道德;掌握道德本质、功能与作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把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3.教学重点: 道德的本质和功能;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大学生的诚信建设。
4.教学难点: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课堂讨论、课外调查、观看视频。
6. 自主学习内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六)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3学时 )
1.教学内容:法律的词源,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的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运行。中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中国的国家制度,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教学要求:了解法律的词源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的形成、特征和构成,中国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熟悉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和运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中国宪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3.教学重点:法律的含义、特征和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中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特征和原则。
4.教学难点:法律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
6. 自主学习内容:中国的国家制度;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构成。
(七)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4学时 )
1.教学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2.教学要求: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意义;熟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容,掌握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3.教学重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4.教学难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授、观看视频、课堂讨论。
6. 自主学习内容: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八)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6学时 )
1.教学内容: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有关法律。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有关法律,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和有关法律。
2.教学要求:了解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特点,个人品德的特点及其作用;熟悉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相关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掌握我国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3.教学重点:公共生活、职业生活、恋爱家庭婚姻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4.教学难点: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恋爱中的道德规范;职业生活、家庭婚姻生活中的相关法律。
5.教学组织形式:集中讲述、课堂讨论、课外参观、课外调查。
6. 自主学习内容:个人品德及其作用,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法律修养。
(九)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自主学习)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48学时,其中理论32学时,实践16学时.
建议自主学习18学时。
学时分配如下:
教学内容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合计
|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 开拓新的境界
|
3
|
3
|
6
|
第一章 追求远大理想 坚定崇高信念
|
3
|
0
|
3
|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
|
4
|
0
|
4
|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
5
|
3
|
8
|
第四章 学习道德理论 注重道德实践
|
4
|
3
|
7
|
第五章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
3
|
0
|
3
|
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
4
|
3
|
7
|
第七章 遵守行为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
6
|
4
|
10
|
合计
|
32
|
16
|
48
|
自主学习内容
|
建议时间
|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
1
|
立志高远始于足下
|
1
|
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
2
|
增强国防观念
|
1
|
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
2
|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
2
|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
2
|
中国国家制度,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2
|
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
2
|
个人品德及其作用
|
1
|
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法律修养
|
1
|
立志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
1
|
合计
|
18
|
五、学业评价和课程考核
学业评价和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的方式包括社会调研、自主学习小论文、到课率、课堂讨论交流情况、调研实践、课外阅读等;结果性的方式包括期末考核、调研报告。
考核采用百分制,期末总评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期末书面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到课率(5%)+课堂表现(5%)+自主学习小论文(15%)+调研报告(15%)
六、教学反馈
教学反馈采取作业评改反馈和调研过程反馈,反馈形式包括集体反馈和书面反馈。集体反馈针对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进行讲解,书面反馈主要针对小组或个人的情况,如若需要,则针对具体情况对学生进行个别反馈。每学期教学反馈至少四次,包括社会调研选题、调研中期和调研终期的反馈和自主学习小论文的书面评改和反馈。
七、教材与参考书
教 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
参考书:
[1]刘书林.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配套用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修订版)2008年9月第2版
[2]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第1版
[3]陈勇.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配套用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疑难问题解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修订版)2008年9月第2版
[4] 十八大报告文件起草组著. 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
[5]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
[6]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人民出版社.2013年8月
[7]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八、说明
1.本课程共3个学分,包含2个理论学分和1个实践学分。实践学分包括社会调查和自主学习,各占0.5学分。
2.在保证达到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对教学内容、章节顺序、课时分配等,任课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做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