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发展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教研室: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经研究,向各班级、教研室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迫切的入党愿望,并且无宗教信仰。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一年及以上(2021年5月及以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期(学年)智育成绩或综合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3,在专业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同学及主要学生干部可适当放宽。
4.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学院、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应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5.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校系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在推选过程中,推荐票数应达到票选人数的1/2以上。
6.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高,“学习强国”日均积分达30及以上,同等情况下年度积分高者优先。
7.无其他不宜推选行为的。
三、候选人推选名额分配
班级/部门 |
推荐人数 |
学科教学(思政)2020级 |
2 |
学科教学(思政)2021级 |
1 |
思想政治教育191班 |
2 |
思想政治教育201班 |
4 |
思想政治教育211班 |
1 |
教职工 |
2 |
分团委 |
1 |
学院党家 |
1 |
候选人总数 |
14 |
注:分团委和学院党家推荐名额不占用团支部名额
四、推选工作步骤
1.4月8日-4月14日,团支部组建由班主任、班干部、党员组成的发展对象候选人评议小组会议。评议小组根据本团支部已符合推选条件同志的相关情况,确定推优名单并提交团员大会民主推荐。
2.4月15日,团支部确定名单后,将《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推选汇总表》(附件)报送学院党家负责人沈嘉绮。
3.4月16日-4月20日,党支部开展发展对象候选人答辩会,推选重点发展对象推荐名单。听取党小组、书院管理办公室、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无记名票决讨论,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4.4月底,将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培训。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2年4月7日
附件:
1.预备党员候选人推选汇总表
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推选汇总表
班级/教研室: 班主任/教研室主任: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年月日 |
所在学院班级/单位(参加工作时间) |
申请入党年月日 |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培养联系人名单 |
获得荣誉情况(院级及以上,主要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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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时间格式参照“2015.06.12”;
2、籍贯填写如果市区的,只填写到地级市一级(如浙江绍兴);如果在县级市或县城、乡镇、农村的,需填写到县或县级市一级(如,浙江新昌);
3、填写获得的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要写清楚获奖时间、表彰单位、获奖等级,如“2018年5月,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团干部”。